吴幼坚【乡村旅游】合力促进乡村旅游提质升级-山东旅游政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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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幼坚【乡村旅游】合力促进乡村旅游提质升级-山东旅游政务信息

吴幼坚
为推动我国乡村旅游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发挥乡村旅游在稳增长、促销费、减贫困、惠民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巩固当前我国经济稳中向好的势头,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旅游局等14部门联合印发《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提质升级行动方案(2017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这是近年来国家在密集出台相关促进乡村旅游业发展的政策后,再次就乡村旅游提质升级专题提出的政策指导文件和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提出,“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产业协同,融合发展”“以农为本,注重保护”“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等4项基本原则,并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符合我国现阶段乡村旅游发展的需求,具有很强的现实性指导价值。
《行动方案》首先从产业定位上高度肯定了旅游业及乡村旅游发展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指出旅游业作为我国市场化程度最高的行业之一,已经逐渐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乡村旅游作为旅游业的一个分支,呈现出超出一般旅游业态的蓬勃活力,在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促进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要充分认识发展乡村旅游在巩固经济稳中向好势头中的重要作用”。这是在国家层面的文件中,就旅游业特别是乡村旅游业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所给予的系统性高度概括,进一步明确了发展乡村旅游进入国家战略的必然性和现实性,确立了乡村旅游保持长期健康发展的强大政策基础,有利于增强各方面的信心和决心,形成更多共识,凝聚合力推进乡村旅游发展。
《行动方案》在进一步优化乡村旅游扶持政策、长效机制和政策方面给出很多路径、多有创新。在改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方面,提出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等方式参与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要促进“旅游+农业+互联网”融合发展,推动乡村旅游与旅游电商、现代物流等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在事关乡村旅游发展的核心政策土地使用方面,强调继续落实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提供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用地等政策,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同举办住宿、餐饮、停车场等乡村旅游接待服务企业;允许乡村居民利用自有住宅或者其他条件依法从事乡村旅游经营。我国乡村旅游发展的实践表明,以土地使用政策为核心的政策体系是保障乡村旅游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这次发布的《行动方案》再次就这方面的相关政策给予明确并细化,继续释放了国家将大力、长期支持乡村旅游发展的政策信号,有关政策必将在未来一个时期转化为促进乡村旅游发展的巨大红利,引领乡村旅游发展提档升级。
本次《行动方案》从理论和行动上提出了“景区带村”的乡村旅游发展模式,强化“景区带村”辐射作用,这是总结乡村旅游发展成功经验的一个重要成果。文件鼓励依托世界遗产地等核心景区,通过在淡季探索实行免费开放,带动周边乡村发展,并进一步提出要对国家5A级旅游景区内乡村旅游重点村的发展研究相关支持政策。确实,乡村旅游发展从来就不是孤立的,其发展与当地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是当地旅游产业发展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条件的地区大力推进“景区带村”,是促进乡村旅游发展与当地旅游发展整体和经济社会发展有机融合、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提质增效的必由之路,值得在实践中大力推广和探索。
比较法国等乡村旅游发达国家,我国乡村旅游发展实践比较短,还没有在国际市场上形成乡村旅游的整体形象和品牌。为此,本次《行动方案》把特色化、品牌化、国际化作为推动乡村旅游提质增效的重要目标,要求各地充分发挥我国地域辽阔、自然和文化差异显著的优势,根据经济社会条件、资源环境禀赋出台乡村旅游发展指引,培育具有鲜明地域特征的乡村旅游品牌;要借助各方力量,针对不同目标市场,培育和宣传推广一批乡村旅游品牌,推动乡村旅游的多样化、差异化发展。这一指导意见,对当前许多地方乡村旅游的发展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当前,各地发展乡村旅游热情非常高,为开阔思路,各地相继组织到国内外乡村旅游发达地区进行学习交流。事实上,借鉴学习相关案例固然重要,但是,下大力气研究和对接当地自然条件,挖掘和弘扬本地文化,使乡村旅游发展“更接地气”,培育和打造自身品牌,才是避免“东施效颦”、促进乡村旅游发展实现差异化发展、打造品牌的长久之计。
我国既是农业大国,也是旅游大国,乡村旅游作为二者的重要结合点,发展前景广阔。发挥我国的综合优势,通过各地富有成效的长期努力,在各方支持下,特别是通过农民兄弟姐妹自身的勤劳和智慧,一定可以在国际上打响中国乡村旅游的品牌,把我国建设成为乡村旅游大国。
来源:中国旅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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